关于做好我校2019-2020学年度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卫戍区司令部北京卫戍区政治部转发财政部等五部委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意见的通知》(京财文〔2012〕12号)和《关于将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单独考试招生退役士兵学生纳入学费资助对象的通知》(教助中心〔2013〕100号)以及 《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度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京教助〔2019〕39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9-2020学年度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19级考入我校的退役士兵。
以下情况除外:
1、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
2、9月份退役并于当年9月份入学的退役士兵学生;
3、享受过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的学生、保送生和免试生;
4、同一学生在其他阶段享受过此政策的。
二、申请流程
1、10月11日前,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工作:
1)审核学生提供的民政部门出具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证明;
2)组织自愿提出申请的学生如实、规范填写《2019-2020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附件1),避免漏填、错填或涂改(填写说明见附件2)。
3)上一学年未报的学生需填写《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附件3),填写要求同上。
2、10月14日-16日,提交以下材料至良乡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01:
1)申请学生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证明原件;
2)《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
三、补助方式
上级审核通过后,学校一次性将学费减免金打到学生本人北京银行卡。
北京工商大学学生资助中心
2019年9月26
发布日期: 2019-09-26 点击数: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