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院教职工队伍建设,健全和完善教职工师德考核评价机制,根据《北京工商大学教职工2019年度师德考核实施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范围
学院全体在编在岗的教职工。中层干部参加师德考核但不参与评优;“双肩挑”干部按照本办法参加教师岗位的师德考核。
二、考核时段
师德考核时段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考核组织领导
按照学校要求,成立学院师德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教职工的师德考核工作。师德考核工作小组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学院党委委员和教职工代表组成,党委书记任组长。
四、考核内容
根据《北京工商大学教师行为规范》、《北京工商大学师德“一票否决制”与师德考核实施细则》的规定,主要考核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积极奉献社会、投身学校建设、促进国际交流等方面。
五、考核标准
按照《北京工商大学教师行为规范》和《北京工商大学师德“一票否决制”与师德考核实施细则》要求进行。
六、考核档次
师德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
优秀:获得广大师生和社会高度认可,师德事迹突出,在本单位能够发挥立德树人模范和表率作用的教师,师德年度考核档次为优秀。优秀档次比例原则上应不超过参加师德年度考核人员总数的20%。
合格:师德表现良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不存在师德失范行为“否决清单”情形的。
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存在师德失范行为“否决清单”情形的。具体考核等级由学院师德考核小组研究确定。
七、考核程序
(一)个人自评,填写年度师德考核表(附后)。
(二)由各党支部组织民主评议,对支部所属单位全体教职工开展综合评议,按照不超过本单位教职工40%的比例报送师德考核优秀人员推荐名单(《师德评议情况汇总表》附后)。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或师德荣誉称号的,应列为推荐人选。
(三)经学院师德考核工作小组集体讨论、评议、投票相结合,确定师德考核优秀人选,并综合评定教职工师德考核等级。
(四)对拟推荐师德考核优秀人员进行公示后,将教职工师德年度考核评价表、师德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报学校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八、考核结果的使用
师德考核结果是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干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培训进修等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师德年度考核结果达不到合格的,年度考核结果不能评定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九、本实施细则由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上报学校人事处批准后执行。未尽事宜按照《北京工商大学教职工2019年师德和年度考核及2016-2019聘期考核实施办法》(北工商校发〔2019〕80号)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实施细则由学院师德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中共数学与统计学院委员会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