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学术委员会
(2019年7月8日修订版)
一、组织机构
学院学术委员会是院学术机构,其成员是在各系推荐基础上由学院党政联系会议确定,报学校备案,任期三年。院学术委员会由11人组成,设主任1人,秘书1人。委员包括院系、室、中心与各学科的主要负责人,并要求委员必须是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委员会主任由院长担任。
二、 学术委员会的职责
学院的学术委员会主要负责本学院有关课题申报、学术评定和咨询等工作,并完成学校学术委员会委派的其他工作。
1. 审议学院专业设置、学科建设和科研发展规划;审议学院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立项。
2. 评定和向学校推荐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成果及学术奖励。
3. 咨询学院重要的国内外学术交流计划;咨询学院教师职称评聘中有关学术的条例。
4. 审核与评议晋升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招聘和引进人才的专业学术水平。
5. 对涉嫌违反学术道德的事件进行仲裁,并提出处理意见。
三、 学术委员会成员
主任:李宝河
委员:李宝河 马春晖 祝钧 何聪芬 董银卯 赵华 李书宏 陈晓白 录驰冲 贾焱 李熊
秘书:康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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