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北京工商大学图书馆考勤管理办法

来源: 图书馆 | 发布日期:2016-02-26 | 阅读次数::次

为加强图书馆馆风建设,严肃劳动纪律,提高管理水平,保证图书馆各项工作有序进行,依据《北京工商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校人字[2006] 16号),特制定本办法。

一、劳动纪律

1.全体馆员需严格遵守学校及图书馆规定的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服从管理;

2.工作期间需坚守岗位,不脱岗、不串岗,不聚集聊天;

3.不得在上班时间用电脑玩游戏、炒股票,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请假

(一) 病假

1.凡因病必需治疗和休养者可请病假,同时必须提供由学校医院或医保定点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

2.去外地探亲、旅游等因病不能按时返回者,须出具当地乡、镇以上医院证明;

3.对无医院证明擅自病休者,按旷工处理;

4.凡持有诊断证明不能上班者,需及时向部主任请假,并妥善安排工作;

5.病假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二)事假

1.因私事不能正常到岗工作者可以申请事假,并提前向部主任说明情况,以便妥善安排相关工作;

2.事假3天以内(含)由馆长批准,并报人事处备案;

3.事假3天以上7天以内(含)由馆长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批准;

4.事假7天以上由馆长签署意见,人事处核实情况后,报校领导审批;

5.中层干部请假由组织部负责管理,人事处备案;

6.事假年累计超15天的,酌情扣发基本工资。

   (三)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出国(境)等管理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勤管理

1.图书馆考勤管理工作需由馆长指派专人管理;

2.图书馆考勤员需严格遵守学校及图书馆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定,以身作责、廉洁自律,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管理意识,自觉接受领导检查及群众监督;

3.各部主任负责记录本部门全体馆员的考勤情况,要求实事求是、准确无误;

4.图书馆将不定期对各岗位考勤情况进行抽查,凡迟到、早退、脱岗30分钟以下者按半天事假处理;凡迟到、早退、脱岗30分钟以上者按一天事假处理,抽查结果将作为个人年终考核评分重要依据;

5.每月2日前,部主任需将上月考勤记录按规定格式交到办公室。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学校人事处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