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服务细则

读者服务指南

来源: 图书馆 | 发布日期:2016-02-26 | 阅读次数::次

一、借书证办理规则

1.办证

校园一卡通为读者进入图书馆和借阅图书的唯一有效证件,由学校统一办理。

2.挂失和补

若读者发现校园一卡通丢失,应及时到流通部服务台办理挂失手续,同时到学校网络中心申请补办。

3.借书证收回

流通部负责全校毕业生、教职工及零散读者办理离校手续工作,负责检查读者有无借书、欠款等情况,核查无误后在读者离校清单上加盖印章,收回借书证。

二、文献借阅

本馆所藏图书均可外借(特藏书、库本书、工具书和期刊仅供阅览暂不外借)。读者应对所借图书进行检查,发现污损、残缺等情况应立即向管理人员提出。若还书时发现上述情况,将对借书人按相关规定处理。

1.借还书

本馆为开架式管理,读者可进入书库查找所需图书,持本人一卡通在自助借还机上自行办理借还书手续。如遇问题,请在流通部服务台由值班老师办理相关业务。

2.预约(本业务只对教师和研究生)

如所需图书已全部被借出,读者可在图书馆主页和查询机上进行预约借书,同时留下本人校园邮箱地址。图书到馆后,通过邮箱通知本人。所预约图书保留三天,过时不取,图书将归架。

办理网上预约手续具体方法如下:(1)登录图书馆主页公共查询系统,用自己的借书证号和您的初始密码00000(及时修改密码),进入读者服务”->“个人借阅情况”->“个人信息中,正确填写您在本校的信箱地址(系统不认校外地址)。(2)在馆藏数据库中检索自己需要的图书,找到后,点击所要图书书名,在馆藏信息栏目下察看所要图书是否可借,如果都已借出,则在书名前的方框中划“√”。(3)点击馆藏信息中页面下方的预约框,则系统显示外借预约已完成,即完成网上预约,之后,读者要关注自己信箱,所约图书到馆后,系统会将相关信息发送到您的信箱,读者要在接到通知的三日内到图书馆流通部办理借阅手续。

3.续借

除文学书及已预约的图书,其它图书可在书到期前十天内,在网上或查询机上办理续借手续1次,续借期限为30天。

办理网上续借手续具体方法是:(1)登录图书馆主页,进入个人借阅信息,查己所借图书的到期时间,距离还书期限10日的图书可以办理网上续借。(2)点击所借图书旁边的续借框,即可完成网上续借。除文学书不能续借外,其他类图书均可续借一次,学生续借期为30天,教工续借期为3个月。详情请见图书馆主页上的预约续借规则

4.借阅册数与期限

读者类型

借阅规定

借书总量(册)

借阅期限(月)

教职工

20

6

研究生

20

1

本科生

10

1

试验班

15

1

备注

1.文学书借期为半个月。

2.所借图书如在法定节假日到期,还书期限顺延一周;如在寒暑假内到期,还书期限顺延至开学后2周内。

   5.外借注意事项

(1)每位读者限借文学书三册。

(2)借书时请及时核对书名与计算机屏幕显示内容,以及图书是否被涂画、损坏,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

(3)经济库本图书不外借,如需复印,经工作人员同意办理押证借出手续。外借一般限时2小时。

(4)所借图书逾期未还者在规定期限内暂停借阅图书。

6.图书丢失及严重损坏,需赔偿相同版本图书。如无法赔偿相同版本图书,按以下办法执行:

(1)1965年(含)及以前出版的图书,按定价10倍价格赔偿;

(2)1966年-1985年(含)出版的图书,按定价5倍价格赔偿;

(3)1986年-1999年(含)出版的图书,按定价3倍价格赔偿;

(4)2000年(含)以后出版的图书,按定价2倍价格赔偿;

以上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由学校审计处、财务处审核批准,所有收费由一卡通划至财务处,图书馆不得收取现金。

7.异地调书、通借通还

如在阜成路校区的读者需借良乡校区图书馆所藏图书,可在流通服务台进行登记办理,两天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告之结果。

8.馆际互借

如所需图书本馆没有收藏,读者可持本人一卡通在流通服务台办理注册手续,之后便可根据馆际互借制度,从外馆借书。

9.文献传递

如读者需要国内外的图书情报机构复印、传递期刊论文、会议录文献、标准、专利、技术报告和学位论文等文献资料,可持本人一卡通在参考咨询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