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刊借阅

5、问:怎么续借图书? 不去图书馆可以续借图书吗?

来源: 图书馆 | 发布日期:2013-11-05 | 阅读次数::次

    答:图书馆开通了网上预约和续借服务,读者可以不用到馆,通过上网即可办理相关手续,或在公共检索机上进行续借,进入图书馆主页,点击“公共检索”后输入一卡通证号(教师的一卡通号码前加00,密码初始是五个00000),登录后点击“读者服务”里的“个人借阅情况”在续借书名信息栏后点击“续借”框可完成网上续借。
    续借规定:读者可在书到期前十天内,在网上或查询机上办理续借手续1次,续借期限为30天。文学书、已被预约的图书不能续借,其他类图书均可续借一次,学生续借期为30天,教工续借期为3个月。本系统在外网可以使用,外网登录地址:http://211.82.113.98/ecola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