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刊借阅

14、问:图书馆所借图书丢失了,如何办理赔偿?

来源: 图书馆 | 发布日期:2013-11-05 | 阅读次数::次

    答:如发现书刊遗失,应及时到图书馆流通部服务台报失。需办理图书赔偿手续。图书馆规定以书刊价格的若干倍进行赔偿(详情请电话咨询:68984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