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实务研修班简章-吉林大学法学院 北京工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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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实务研修班简章
发布者:培训办     发布日期:2018年11月08日 17:46     点击数:

【培训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干部深入了解法治实践,提升干部队伍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我院特举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实务研修班。



【培训内容】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法治中国建设

社会主义法律思维与法治中国建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定位及要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立法理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执法理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察理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文化理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际法治理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商法理论

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建设与实施



【培训师资】

吉林大学法学院一直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学科体系建设为核心任务,立足于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以全球化为背景,以中国问题为核心,坚持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政治文明与法治文明、司法理论与实践研究。本次培训的授课师资由吉林大学法学院和理论法学研究中心的专家学者共同授课。我们将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实务有针对性的安排师资进行详细讲解,一旦开班,将确保培训课程质量和服务的高水准。



【培训服务及费用方案】

(一)教学管理服务

1.学习用品:为学员提供学习材料和学习用具一套;

2.日常管理:学院成立会务组,配备专职班主任,全程为学员服务;

3.其它服务:可举行开班仪式、结业仪式(双方沟通确定),全体培训学员合影照片电子版,相关报道的文稿及培训期间图片。培训结束后,为学员提供加盖吉林大学法学院公章的《培训结业证书》(记录学员学习时间、课程及课时数)。

(二)培训费用

培训费按国家相关标准收取,含食宿费、场地费、教材资料费、学校管理费及其他办班杂费等。讲课费按国家标准执行。以上费用均可出具正规发票。培训地点在吉林大学法学院培训中心或委托方指定的其他地点。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吕老师:(0431)85168667 13578774012

刘老师:(0431)85168530 13504319801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吉林大学法学院

邮 箱:147781026@qq.com

邮 编:13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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