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社科字〔2020〕3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大学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工作方案》和《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修订)》的有关规定,经本人申报、社会科学处组织专家评审,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项项目的评审工作已完成。现将拟立项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1月15日下班前与社会科学处联系。
联系人:彭晶
联系电话:85155451
电子邮箱:pengjing@jlu.edu.cn
附件: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项项目拟立项名单
社会科学处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