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征集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的通知-吉林大学法学院 北京工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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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征集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     发布日期:2020年01月13日 15:02     点击数:

法学院各位老师: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关于征集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的通知》,公开征集重大项目选题。

    请我院教师积极参与申报选题。请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推荐表》(附件1),含30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重点就推荐选题的学术依据、提出背景、研究现状、研究内容及主要思路等方面进行论述,在2月17日前发送材料到学院科研邮箱 faxuekeyan@163.com ,谢谢您!



关于征集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的通知
2020年01月13日 10:50   社会科学处

校社科字〔2020〕4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投标工作,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关于征集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的通知》,公开征集重大项目选题,现将本次征集推荐选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征集内容。本次选题征集重点围绕党和国家重大工作部署和实际部门决策需求,围绕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从不同学科、不同领域提出一批具有重要决策参考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的应用类和跨学科类选题,一批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基础类选题。

   2.基本要求。拟定重大项目选题要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鲜明的问题意识、厚重的学术分量和较强的创新价值,体现有限规模和突出重点的原则。选题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洁,一般不加副标题(可参阅历年重大项目立项课题)。选题应避免与已立项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各类专项(如冷门“绝学”和国别史等研究专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重大项目重复。凡以前提供过的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选题此次一律不再推荐。

   3.选题的产生和报送。选题报送单位要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特色,组织专家学者进行充分论证和凝炼,并由各单位学术委员会签署推荐意见,确保选题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鼓励知名专家学者依托长期学术积累、丰富前期成果和个人学术创见提出有分量、有价值的重大项目选题。各类选题须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推荐表》(附件1),含30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重点就推荐选题的学术依据、提出背景、研究现状、研究内容及主要思路等方面进行论述。

   4.选题的遴选和采用。选题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选题限额数量为8-12个,社会科学处将组织专家学者对征集选题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情况按照限额数量报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对征集选题进行匿名评议,根据专家投票推荐情况遴选部分选题列入2020年度重大项目招标范围。凡被正式列入招标范围的选题拟定人和推荐单位,承诺同意对所拟选题进行公开招标、公平竞争,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5.报送具体安排。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征集工作,组织学术委员会结合本单位研究优势认真做好选题的论证工作,并向社会科学处有序推荐,为我校申报重大项目做好研究储备。学校重大课题培育项目、学术名家自由探索计划、青年学术领袖培育计划负责人应积极参与此次选题申报。

   请各单位务必于2020220日前将本单位选题《推荐表》《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和《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表》(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各1份及电子版报送社会科学处。

   联 系 人:马赫

   联系电话:85155451

   电子邮箱:hma@jlu.edu.cn

 

   附件:  1.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推荐表

2.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推荐选题汇总表

3.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表

4.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级学科表

 

                                            社会科学处

                                           2020年113

 



相关图片:


附件: 3.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表.doc
1.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推荐表.doc
2.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推荐选题汇总表.xls
4.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级学科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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