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2学期延期开学期间本科在线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吉林大学法学院 北京工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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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法学院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2学期延期开学期间本科在线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办     发布日期:2020年02月05日 13:40     点击数:

法学院全体师生:

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吉林大学《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见附件1)和《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2学期延期开学期间在线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见附件2)的要求,现将我院2019-2020学年第2学期延期开学期间本科在线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在线教学工具选用

超星一屏三端、智慧树平台(PC/APP)、雨课堂平台(PC/微信)等平台。

二、上课时间

依据吉林大学教务管理系统中确定的时间进行授课。

三、在线教学类型及工作量核算方式

(一)在线教学类型

目前学校为我校教师提供三种实施在线教学的方式,供各位老师选择,分别为:

1. 基于自建的在线课程开展的在线教学

我校目前完成资源建设的在线课程近100门,要求具备上线条件的课程若在本学期有教学计划安排则必须实行在线教学。

2. 基于直播功能开展的在线教学

直播开始时间应与课表同步便于学生安排学习时间,直播时长要求不低于原课堂时间的1/2

3. 基于数字教学资源开展的在线教学

对于没有条件开展前两种在线教学形式的课程,可以基于课程平台的资源库功能,上传自行录制的微课视频、课程PPT、音频等教学资源供学生自行学习,通过平台功能实现对学生的辅导、答疑、测验及考试等教学环节。

(二)工作量核算系数

对于本学期使用各类在线教学手段的课程,学校将在《吉林大学在线课程建设与应用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原工作量核算基础上予以不同程度的系数加成。采用第1种方式的系数为1.5,采用第2种方式的系数为1.3,采用第3种方式的系数为1.1

四、在线教学服务支持

学院会建立相关在线教学平台的交流群,分享各平台技术人员的联系方式,聘任院内一线教师作为联络员,积极协调安排院内教师参与云培训,通过线上直播或重播的方式培训平台操作技巧,确保在线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另外,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也将与国内主流平台合作,予以技术支持并进行详细培训。

相关教师要尽快学会学习通的使用,包括课程的新建、教学团队的管理、教案资料的上传、微课和速课的录制、发布,学习班级的建立等。

五、教学组织

法学院教学办负责具体工作,包括汇总在线授课方式、调取选课学生名单,协调信息匹配,安排授课时间,组织学生上课,核算工作量,以及考试考务等。

六、工作流程

2020210日前,教师确定所选用的在线教学平台及在线教学类型,由教学办负责汇总信息。

为了在线教学方案可进一步完善,欢迎全体师生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鲍旭炜,85166050baoxw@jlu.edu.cn

 

附件1:《关于2019-2020学年第2学期本科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附件2:《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2学期延期开学期间在线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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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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