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及北京市关于做好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精神、我校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要求和学校及研究生院系列通知的相关规定,为确保延期开学期间学位工作有序开展,制定法学院研究生学位相关工作安排方案(以下简称“工作安排方案”)。本工作安排方案适用于延期开学期间学院研究生学位工作安排。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进展,研究生院若有新的工作部署,学院将及时调整工作安排方案并告知师生。
一、毕业实习
根据《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延期开学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预案》的要求,暂未完成毕业实践的同学,停止在社会单位的实习环节,未完成部分用研究报告等方式完成,导师可给予相应指导。研究生导师需了解学生的实习实践进度,有特殊情况者,及时与学院沟通。
二、日程安排
学院原则上按照《2020届硕士研究生毕业前学位工作日程安排》推进、落实2020届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和授予工作。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学院适当延后学位资格审核、学位论文提交及答辩时间。详见《法学院2020届硕士研究生毕业前学位工作日程安排》。
三、答辩形式
根据疫情防控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如答辩时未正常返校或不具备线下聚集的条件,学院将对学位论文答辩形式做出适当调整,具体形式由学院确定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四、保障机制
1.延期开学期间,研究生导师作为第一责任人,需加强与学生的交流,关注拟毕业学生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并及时给予指导。导师需定期通过电子邮件、网络会议、微信、QQ或其他线上通讯形式,根据研究生论文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对每位拟毕业研究生的论文和科研工作进行远程指导。把好学位论文质量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和论文抽检不合格现象的发生。
2.学院建立“2020届拟毕业研究生”微信群,除全体2020年春季拟毕业研究生外,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协助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院长助理、研究生教学秘书均加入微信群,以便及时了解学生的困难和需求,做好解释、安抚和督促工作。
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
2020年2月22日
法学院2020届硕士研究生毕业前学位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工作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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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 |
3月2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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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研究生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综合系统内填写学术成果及提交相关材料,学院审核研究生学术成果 |
研究生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综合系统内填写学术成果(包括调研报告和案例分析报告等)及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等,学院学科负责人依据学校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科研成果的规定,在系统中审核后,学院研教秘将研究生学术成果汇总表签字盖章后提交研究生院备案。 |
3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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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完成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工作 |
学院研教秘进行本学院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审查研究生课程、学分、在学期间科研成果、硕士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报告、写作规范是否符合学校规定要求等,并将资格审查汇总表、科研成果汇总表打印签字盖章交学位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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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4月30日 |
研究生院进行审查 |
研究生院对各学院的资格审核结果进行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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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5月31日 |
学生网上提交个人学位信息,学院审核 |
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内填写各项数据及提交各项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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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10点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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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终稿提交 (匿名评阅稿)、 确定开题末位和中期末位及学校10%抽取论文送审的名单 提交优秀论文申请和论文保密申请及相关及材料 |
通过资格审核的研究生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内提交答辩申请,并在系统上传学位论文,论文命名要求为:学号- -论文题目;论文文件夹大小控制在20M以内;论文内容须隐去导师和本人姓名及致谢,科研成果须隐去作者姓名。导师在系统内进行审核,检查学位论文是否符合我校硕士学位论文写作规范,是否存在抄袭,是否达到学位论文双盲评审的水平。研究生将导师签字同意送审的纸质材料提交研教秘。 申请优秀论文需在系统内提交申请,并将打印的纸质申请表交研教秘。 申请保密论文需在系统内提交申请,并将打印的纸质申请表和相关的证明材料一起交研教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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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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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审核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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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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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论文文字重复率检测 |
研究生院进行论文重复率检测。文字重复率一般小于25%(不含25%)。教指委对专硕论文文字重复率检测比率有明确要求的,按照教指委的文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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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前 |
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和答辩工作并将答辩末位名单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 |
4月17-5月7日学院论文匿名评阅按照《导师手册》(2019版)要求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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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前 学院统一组织本学院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答辩会前3天张贴海报或在学院网站上公布答辩具体安排。答辩要求按照《导师手册》(2019版)。并将答辩成绩、末位名单报研究生院学位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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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送审答辩末位论文 |
学院送审修改后的答辩末位论文 |
学院将答辩末位论文再次送审的评阅成绩报研究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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