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检查
北京工商大学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为全面掌握本学期开学以来本科教学的整体状况和深入推进本科教学综合改革、创建一流本科教育的实施情况,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和本科专业试点评估工作,学校决定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并启动审核评估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安排在第十至十三教学周(10月31日-11月25日)进行;第十四教学周学校召开期中教学检查总结会。
二、检查重点
1.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准备工作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情况、专业评估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情况
2.本科教学运行、教学秩序情况和教风、学风(特别是2016级新生)建设情况
3.2016级新生期中考试的组织和安排
4.创建一流本科教育和一流专业的研讨
5.2016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试卷检查
三、检查内容与方式
(一)本科审核评估准备工作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情况、专业评估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情况
学校成立审核评估领导小组,相关部门建立审核评估专题网站,各有关单位建立审核工作小组,明确审核评估数据填报工作机构和机制,制定审核评估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召开动员会,接受数据填报培训,开展院系审核评估准备工作的检查。
各教学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明确本科审核评估教学数据填报工作原则,确定数据采集录入负责人和联络人,协调开展数据收集和整理工作。
英语、计算机、会计专业所在学院明晰本科专业评估基本要求、指标体系和评判标准,落实完成专业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表的填报工作,检查专业自评报告。
(二)本科教学运行、教学秩序情况和教风、学风(特别是2016级新生)建设情况
学校领导、学院(部、中心)领导、教学秘书和教务处工作人员深入教学一线听课和评课,分析与评价教学效果,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听课,了解本单位教师授课情况和学生学习情况,重点检查青年教师和教学效果不理想教师的教学状况。外国语学院要对外聘教师的日常讲课情况进行检查。
教务处组织督导专家深入课堂听课。重点针对英语、数学类、物理类、经济学、管理学、会计学等开课面较大的课程,以及学生反映有问题的课程和青年教师讲授的课程,查找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为教师教学方式、方法改进提供咨询与建议。
各教学单位组织师生座谈会,了解教学运行情况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各单位要认真核实和解决师生反映的问题。同时将有关问题和解决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后提交教务处。对存在教学质量问题的教师和存在学风问题的班级和学生,相关教学单位要加强督促与改进。
各学院要充分了解学生知识掌握、能力发展情况,组织开展对学生尤其是2016级新生的学业和专业指导讲座,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跟进,加以解决,保证学生培养的质量。实施“双培计划”和“外培计划”的相关学院和专业,要主动加强与对方高校的交流、沟通,做好“双培计划”和“外培计划”学生管理和保障工作。
(三)组织和安排2016级新生期中考试
各教学单位根据学校要求和安排,做好试卷命题、印制和保密、监考、阅卷评分和成绩录入等考试管理工作,确保本次期中考试顺利进行。考前各单位要组织开展针对监考老师的监考纪律和针对考生的考风考纪宣传教育活动。
(四)组织开展本科教学研讨活动
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和课程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教学方法、教学技能培训、教学观摩和经验交流活动。
各教学单位和各专业要组织开展创建一流本科教育和一流专业的专题研讨。
各教学单位组织本单位近三年新进青年教师进行听课学习。青年教师认真填写《北京工商大学青年教师听课记录表》(附件1),每人至少观摩8节课,听课范围不限于本单位、本专业教师的课程。各教学单位要发挥教学团队和专业教研室的作用,探讨落实对青年教师的传、帮、带工作。
(五)组织开展2016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试卷检查
为了进一步加强考试环节管理,促进考试质量的提高,教务处组织开展对2016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试卷检查工作,重点检查检查学院和教师是否按照学校的要求进行批阅及试卷归档管理。
(六)其他检查内容
学校和各教学单位针对特定问题开展的有关检查。
四、检查要求
1.各教学单位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小组,明确学院(部、中心)领导、教研室(实验室)主任、教学秘书、学院专家、教师等人员的具体任务,并制定详细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于11月4日前将师生座谈会安排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报送教务处。
2.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教学工作自查,检查的同时要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并认真做好各项检查记录。
五、总结与汇报
1.各教学单位自查结束后,应认真加以总结,形成期中教学检查报告(包括:检查过程、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与改进建议)。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要有数据材料支撑,意见要具体,整改方案要明确。
2.校级领导听课表由校办集中后转交教务处;各教学单位的领导干部听课记录表、专家(包括同行、教学秘书)听课表、青年教师听课记录表由教学单位统一汇总后报送教务处。期中教学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3)及师生座谈会意见于11月24日前报送教务处。
3.第十四教学周召开期中教学检查总结交流会,各教学单位主管教学的领导针对教学检查及本科教学综合改革实施情况与改进措施进行报告。
4.各单位的期中教学检查报告经本单位主管教学的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12月2日前提交教务处(含电子版)。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胥阳
联系电话:81353227, 6898521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