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

来源: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 发布日期:2013-10-24 | 阅读次数: 次

    《外国人居留许可》 —《外国人居留许可》(Resident Permit)是外籍教师在华合法居留的证明。外籍教师本人必须自入境之日起30天内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逾期办理外籍教师将会受到公安部门的处罚,罚金每天500元人民币。正常办理需要五个工作日,如有紧急情况可

一、申请材料
    首次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的材料:
    1、填写完整的《外国人居留许可申请表》,需要打印在A4纸的两面。
    2、《外国专家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原件
    4、外籍教师及其家属的有效护照和复印件(照片页、护照有效期页、签证页、最近一次入境验讫章页) 
    5、住宿登记证明(如外籍教师住学校专家公寓,由公寓工作人员统一办理。其他须由外籍教师本人或他人持护照到住所属地的派出所办理。)
    6、外籍教师本人简历(中文)复印件
    7、外籍教师及其随行家属2寸正面免冠彩照各3张
    8、转聘外教需提交上一单位推荐信复印件
    9、学校公函

二、 办理
    1、到国际处提交材料1-7或1-8,由国际处开具学校公函。 
    2、外籍教师及其随行家属到济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提交材料。

    出入境管理处办公地点: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号

    乘车路线:乘坐44路、13 路、116路、807路、117路、特2路公交车,北小街豁口下车。 乘坐地铁在雍和宫站下车往东即到。

    咨询电话:84020101
 

    国际处联系人:于泽 
    电话: 68984774, 邮件 yz@btbu.edu.cn
    地点: 北京工商大学阜成路33号综合楼1220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