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北京工商大学2019年度模范工会干部、优秀工会干部、模范职工之友、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和志愿服务 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提高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组织动员广大教职工为学校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贡献力量,校工会决定开展2019年度模范工会干部、优秀工会干部、模范职工之友、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和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
1.模范工会干部:年度考核优秀的基层分工会主席。
2.优秀工会干部:年度考核合格的基层分工会主席,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会工作部负责人;其他各级工会干部。
3.模范职工之友:各级领导干部。
4.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和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全体工会会员
(二)推荐名额:
1.模范工会干部:年度考核优秀的基层分工会主席共评选8名。
2.优秀工会干部:年度考核合格的分工会主席,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会工作部负责人,其他各级工会干部根据分工会或工会工作部推荐情况参与评选。以上名额共计20名。
3.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各分工会按照教职工人数的6%进行推荐,校级模范职工之家及以上的可以多推荐1名。
4.模范职工之友:由工会委员会根据当年学院、职能部门对工会工作参与、支持情况进行推荐。
5.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由工会委员会根据当年参加志愿服务情况进行推荐。
二、评选条件
(一)模范工会干部
1.严格贯彻落实党委、行政和上级工会组织的要求,顾全大局,工作成效显着;
2.关心、维护教职工利益,积极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得到本单位会员的支持和信赖;
3.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群众服务;
4.积极组织参加校工会的各项活动和会议;
5.根据年度工会工作考核结果确定。
(二)优秀工会干部
1.认真贯彻落实党委、行政和上级工会组织的要求,顾全大局,工作成效显着;
2.关心、维护教职工利益,积极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得到本单位会员的支持和信赖;
3.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群众服务;
4.积极组织参加校工会的各项活动和会议,参加会议达2/3及以上;
5.分工会年度考核合格或工会工作部年度考核优秀。
(三)模范职工之友
1.重视和支持工会工作,赋予工会组织较多的资源和手段,为工会开展工作积极创造条件;
2.积极参加工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四)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1.热爱本职工作,敬业奉献,以主人翁责任感积极投身到学校的改革发展事业中;
2.有较强的参政议政意识,积极参与本单位的民主管理;
3.积极参加工会活动,主动参与组织本级工会及校级工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4.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能够为工会工作献计出力,在基层工会建家中做出突出贡献。
(五)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在学校工会大型活动和日常管理中参加志愿服务并表现优秀的教职工。
三、评选办法和程序
(一)民主推荐
1.优秀工会干部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参评人选由各分工会推荐。
2.优秀工会干部和优秀积极分子的参评人选需填写推荐表(见附件1、2)。
3.经分工会推荐的人选完成审核后由分工会统一报送校工会。
(二)评审。校工会组织召开评审工作会议,由工会委员、分工会主席开会讨论确定评审结果。
(三)表彰。校工会发文表彰获奖教职工。
四、评选要求
1.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使评选活动真正成为学习先进、提升工作水平的有效载体。
2.各分工会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填写好推荐表,同汇总表(见附件3)以分工会为单位统一报送,于2019年12月18日(周三)下班前报至校工会401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至工会邮箱。
联系人:李艳萍
电话:68988767 邮箱:gh@pub.btbu.edu.cn。
五、表彰奖励
按照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重在精神奖励的原则,由校工会统一发放证书和奖品。
附件:
校工会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