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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领导机构与责任范围

文章来源: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作者:  点击数:次  

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现任领导班子实行院长负责制,以院务会议为核心实行组织管理。在管理上既强调具体分工,又强调团结合作。以教学、科研为工作重点,以学生工作为基础,努力构建一个精诚团结、高效务实的领导集体。

 

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领导成员及职责分工

职务

姓名

职责分工

院长

张秀芬

负责行政全面工作和财务工作

书记

吕来明

负责党建工作

副院长

王鲁娜

负责科研、马克思主义学科、研究生和宣传工作

副院长

俞亮

负责本科教学、法学学科、研究生和外事工作

副书记

文四英

负责学生和工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