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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慧林

文章来源: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作者:  点击数:次  

 

白慧林,女,副教授,民商法学博士,主要讲授课程:商法学、英美合同法律实务(全英)、WTO规则(全英)

主要学习经历:

1997年至2001年,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读书,获民商法学硕士学位

1999年至2000年,参加最高法院高级法官培训项目,在加拿大麦吉尔大学和蒙特利尔大学法学院作访问学者,获蒙特利尔大学“高等法学教育硕士学位”

2001年至2005年,北京大学法学院读书,获民商法学博士学位

主要工作经历

1993年至2002年,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

2005年至今,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任教

主要研究成果

主要研究领域为商事法、合同法与英美法。代表性着作有:《控股公司控制权法律问题研究》、《英美合同法律实务》、《房屋拆迁纠纷锦囊》;论文有《控制权在公司分立中的规制》、《控股股东间接侵权行为对少数股东的损害赔偿》、《论董事的劳动关系——以企业集团国有控股公司派出的董事为视角》、《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撤资权》、《未出资股东相关法律问题研究》、《论第三人合同权利的确认》等,主持的项目有北京市教委人才强教工程骨干教师项目《公司集团法律问题研究》。

个人总结

也许是对民商法的喜爱,也许是命运的安排,自觉与不自觉之中,已经追随着民商法的足迹走过了十几个春秋。还记得考研的时候,也曾捧着张俊浩先生那本厚厚的、不文不白的、永远读不懂的《民法学》叫苦不迭;硕士三年,也曾追随老师勾勒的“市民社会”美好蓝图,对博大精深的民法学充满遐想;博士期间,时值中国公司与证券市场迅猛发展,受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感召,也曾致力于比较法的研究,完成了博士论文《控股公司控制权法律问题研究》。但现在看来,我与同时期的学者都充当了“搬运工”的角色。在大家兴致勃勃的努力下,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证券法》披上洋装,华美亮相。没想到的是洋种子在“具有中国特色”的土壤上水土不服,陷入了更深的体制困境。古人云:“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姑且自勉吧;如今,荣为人民教师,很庆幸这个职业给我更多与人分享的机会,教学给我启发,也让我不敢懈怠,希望不辱使命,不昧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