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鲁娜
文章来源: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作者: 点击数:次
王鲁娜,女,教授,哲学博士,硕士生导师,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北京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1999年于北京大学获得哲学硕士学位,2007年于中国人民大学获得哲学博士学位。主要担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外哲学家》等本科课程以及《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等研究生课程的教学工作。结合实际教学需要,本着科研与教学相长的原则,在教学方法改革、教学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优化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2006年获得北京高校优秀德育工作者荣誉称号,2010年获得北京市思想政治理论课优秀教学案例奖,2010年被评为北京工商大学优秀教师,2011年获得北京工商大学本科教学优秀奖一等奖,所在教研室2006年被评为北京工商大学教育创新优秀集体,2011年被评为北京工商大学优秀共产党员标兵,2012年被评为北京高校优秀共产党员。科研方面,主要从事当代社会发展理论研究和生态生产力研究,多篇文章在《天津社会科学》、《科学社会主义》、《学术论坛》、《福建论坛》、《生产力研究》、《理论学刊》等刊物发表,主持201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项,2010年北京市教委科研计划面上项目一项,北京市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课题一项,北京市人才强教深化项目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