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道远
文章来源: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作者: 点击数:次
刘道远,男,河南省固始县人,2006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2007年9月至2010年10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主要研究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和国际金融法。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教师,2008年晋升为副教授。
现任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商法研究》副主编,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主任。兼任中国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行为法学研究会理事。近年来在《政法论坛》、《法商研究》、《法学论坛》、《法学杂志》、《法律适用》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出版着作3部。其中多篇文章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自2002年以来曾参加多项重大学术课题研究活动。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关联交易的法律问题研究》研究中,承担了核心研究工作,并取得丰硕成果。在中国法学会课题《中国农村土地权利制度研究》中,在对农村集体土地制度现实调研基础上,对农村集体所有权制度予以研究,相关成果得到学界的积极肯定。2007年与董安生教授申报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课题《我国商法制度体系建设研究》,该课题研究正在进行中,并取得了积极的研究成果。2010年本人开始主持研究教育部课题《商事侵权法律制度研究》课题,目前该课题正在研究。2009年本人主持教育部重大项目“我国民法典私权保护制度的立法设计”子课题的研究工作。另外还参与了《国债回购法律问题研究》、《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相关法律问题研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