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仁玉
文章来源: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作者: 点击数:次
李仁玉,男,汉族,安徽太湖人,1961年出生,1979年秋考入北京大学法律学系,1983年获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同年进入北京大学民法专业学习,1986年获北京大学首届民商法学专业法学硕士学位,现为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兼任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检察官学院、上海政法学院客座教授,并先后在美国昆尼皮亚克大学法学院、香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澳门大学法学院、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讲学,先后为北京市重点专业法学的主持人,北京市品牌建设专业法学的主持人,北京市特色专业法学的主持人,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民商法学课程群的主持人。
学术兼职分别为:中国司法部律师与公证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案例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理事,北京市纪检学会理事,《法学杂志》编委,北京市经济法学会顾问,北京市律师协会物权法研究会顾问,中国行为法学会顾问。
社会兼职分别有: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特约监督员,北京市新元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厦门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威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现主要研究领域:民法。主要讲授课程:物权法研究、合同法研究、债法。
已完成和正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有:中央书记处农村政策研究室和国家体改委联合课题《经济合同与经济秩序》(1987-1988),教育部青年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合同效力研究》(1998-2002),商务部课题《商品流通法研究》(2003-2004),环保部中德联合研究课题《环境损害赔偿研究》(2008-2009),北京市教委教改课题《法学本科实践性人才培养新探索》(2007-2010),北京市创新平台项目课题《首都地区财产权保护的法律对策研究》(2011),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低碳发展促进法研究》(2011-2012)。
主要学术专着:《契约观念与秩序创新》(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比较侵权法》(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市场与契约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合同效力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主要出版教材:《民法》(国家九五、十五、十一五规划教材,北京大学和高等教育出版社,已出4版)、《民法原理与实务》(国家自学考试指定教材,北京大学出版社,已出2版)、《经济法概论》(国家自学考试指定教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0年版)、《民法》(国家律师考试指定教材,2001年法律版)、《侵权行为法》(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民法学》(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指定教材,当代出版社,已出5版)。
主要学术论文:《西方侵权法中严格责任原则的产生》(载于《法学研究》,1987年第4期)、《我国经济契约化进程中摩擦初探》(载于1988年12月《光明日报》理论版,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我国合同解纷状况的启示与公平裁决的困扰》(载于《中国法学》,1988年第4期)、《我国经济合同违约的实证研究》(载于《中外法学》,1993年第5期)、《我国物权法制定中的热点问题研究》(载于《贵州师范大学学报》,2004年第3期)、《地役权与相邻关系》(载于《法学杂志》,2006年第4期)、《房屋抵押权中的权利冲突及解决》(载于《法学杂志》,2008年第3期)、《中德<反不正当竞争法>比较研究》(载于《商业时代》,2011年第1期)。
主要教改论文:《实践型法律人才的培养探索》(载于《当代法学》,2008年第3期)、《校外法学实践基地建设的研究与实践》(载于《中国大学教学》,2008年第5期)、《中国法学教育向何处去》(载于《法制报》,2009年1月)、《我国现行法学本科教育问题的对策》(载于《中国大学教学》,2010年第4期)、《实施法学本科教育的举措》(载于《师资建设》,2010年第6期)。
主要荣誉称号: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1991),北京市优秀青年骨干教师(1992),北京市跨世纪学科带头人(1996),原国内贸易部有突出贡献的专家(1996),北京市中青年法学家(1999),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2009)。
主要获奖奖项:《契约观念与秩序创新》获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光明日报社联合举办的首届泛达杯优秀法学图书奖(1994),《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在于师资队伍建设和课程建设》获北京市优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1997),《本科实践教学创新方案》获北京市优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