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秀生

 

刘秀生,汉族,中共党员,经济学教授。原籍河北省乐亭县,19444月出生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1965年考入北京大学历史系,1970-1978年先后在辽宁省和黑龙江省任中学教师。1975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1981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攻读研士学位。1981-1984年在厦门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系我国解放后第一批硕士、博士。1985-1990年在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任教,任教研室副主任(副处级)兼教研室党支部书记。1990-1999年在北京商学院工作,先后担任研究生部副主任(主持工作)、商业经济系主任、院长助理、副院长兼党委副书记、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学报主编。1999-2003年任北京工商大学副校长,经济学院首任院长(兼)、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兼)、学报社会科学版主编。2004退休后从事民办高等教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改革研究》,2003年结题时被评为“优秀”,在网上公布。在《清代商品经济与商业资本》中用七万字描述并绘制了清代商业交通体系,被誉为第一张覆盖清代全域的商业物流图,系开创性研究。1996年被英国剑桥大学国际人物传记中心授予“1995-1996年度国际人物”荣誉称号,1997年被评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主要社会兼职:中国商业文化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专家委员会委员、商务部市场调控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商业联合会专家工作委员会委员、北京市高等学校设置专家委员会委员。在主管学报期间,《北京商学院学报》被评为全国经济学核心期刊、《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科版)被评为全国高校社会科学学报百强之一。

主要讲授课程: 中国商业史、世界商业史本科课程和西方经济学说史研究生课程 担任产业经济学、中国经济史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被厦门大学历史系聘为博士研究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