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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常见就业问题解答

作者: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  发布日期:2015-06-03 19:20:00  |  阅读次数:

 就业相关:

一、填写三方协议前需要了解什么?
(一)每位毕业生有且只有一份就业协议书,因此,毕业生要在考虑清楚后再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二)就业协议是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及户口、档案转递手续的依据,用人单位如果不能落实毕业生的户口和档案关系,就不必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三)毕业生要与用人单位认真核对协议书上的信息,单位名称、档案转寄单位名称、户口迁移地址等内容必须规范填写,以保证顺利办理毕业生就业有关手续。
(四)毕业生应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如已报考研究生,毕业生在签订三方协议时应向用人单位讲明情况,并在就业协议书相关项目中填写清楚,否则很容易引起协议纠纷)。
 
二、三方的最佳签订日期,晚了怎么办?(时间节点前签约的好处)
毕业生最好于610日前完成签约。学校通常每年6月下旬第一批派遣,届时将统一录入系统,由北京市教委统一打印报到证。其中已签三方协议学生按照其三方上的工作单位名称打印派遣报到证,未签三方学生按照其生源地的二分单位(通常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打印二分报到证。升学读研学生无报到证。
如果晚于时间节点,报到证已打印和发放,毕业生需持原报到证一式两联(其中一联已装入档案、需自行取出)以及新签三方申请报到证更换,通常需等待一到两周方可从市教委领回新报到证。
 
三、签订三方协议的权利、义务、责任包括什么?
就业协议书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毕业生(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协议书,无论学校鉴证与否,协议书都将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意更改。学校作为鉴证登记方,将依据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编制就业计划并监督甲、乙双方履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所商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毕业生一旦签约应信守协议。如果毕业生因本人原因单方面毁约,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征得原签约单位的同意,并向用人单位交纳协议书中所商定的违约金,由用人单位出具同意解约的书面证明,经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批准,并在学校规定的范围内重新择业。因此,毕业生应慎重签约,以免违约造成个人负担和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四、什么样的三方才算生效?
按照国家规定毕业生派遣时需满足户籍、档案不分离。如签约工作地无法落户(如北京),则三方协议不生效、仅作为单位用人证明使用;同时户籍和档案均按二分处理,发回其生源所在地。
 
五、用人单位不能为毕业生解决户口和档案关系怎么办?
有的用人单位不能为毕业生解决户口,只能签订劳动合同,毕业生不能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须按照有关要求,把户口档案转回生源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毕业生就业部门(有的到地市级),由其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这种情况可跟单位签劳动合同,并将劳动合同复印件(封面、首页、末页)交回学校;
毕业时户籍和档案均按二分处理,发回生源所在地。
 
六、就业合同收取时间和收取要求
按照学校要求,如未签订三方协议(包括三方不生效情况),毕业后需向学校交回劳动合同复印件。需至少包括以下三页:
封面:即写有“XX公司劳动合同”的封面
首页:即标有“甲方”“乙方”具体名称的页面
末页:即最后签字盖章及注明日期的页面
劳动合同通常为拿到毕业证后的正式入职第一周签订(7月初),因此7月初签订完成后请第一时间及时交回学校。可交给学院就业办公室(耕耘楼802),也可交给班主任老师。
 
七、户口和档案是如何转迁的?
毕业生毕业离校时,由学校保卫部门到辖区公安机关按规定办理,公安机关按毕业生就业方案(或就业报到证)上标明的毕业生报到地址办理户口迁移证。领到户口迁移证后,毕业生应仔细核对并妥善保管,不要污损,更不能丢失,如有错漏不能自行更改,否则作废。毕业生到工作单位后,持户口迁移证和报到证及工作单位证明到辖区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有的单位是由单位统一办理)。
毕业生人事档案由学校在为其办理就业报到证后,按其就业单位,经机要局统一投递到毕业生工作单位所属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签约单位若没有人事权,一般会将档案投递单位委托的人才机构接收。办理回生源地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其人事档案投寄到毕业生生源地所属的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
档案对毕业生来说非常重要,不能够随意丢弃不管,一定要妥善处理档案关系。档案的转寄时间、地点可与学院就业办公室联系查询,毕业前也会由每位毕业签字核对。
 
八、未就业的毕业生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一)京外生源
毕业离校时,未就业毕业生到学校就业中心领取二分报到证,到保卫处领取户口迁移证后,凭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到生源所在地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二)北京生源
毕业当年91日之前落实工作的北京生源,可以在学校办理就业手续;91日之后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转回户籍所在区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毕业生后续手续由当地人事部门办理。
 
九、出国留学的毕业生如何办理户口、档案?
申请出国留学的毕业生请于610日前提交《申请出国(出境)留学不参加就业申请表》,在学院毕业生公邮中下载。本人可选择将户籍、档案存放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也可转回生源地,按照意向在《申请表》中勾选即可。
如需将档案存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请表需附提档函(联系留学服务中心取得);
如需将户口存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请表需附存户合同复印件(联系留学服务中心取得)。
申请档案转存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登录http://cundang.cscse.edu.cn进行申请;申请户口暂存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需要同时满足:(1)在京高等院校就读、非北京籍生源;(2)本科(含)以上应届毕业生,毕业后直接申请出国攻读硕士、博士学位;(3)已获得国外高等院校无条件录取通知书和留学签证;(4)户口存放在北京高校等4个条件。符合条件需要暂存户口的毕业生可以登录http://jthk.cscse.edu.cn进行申请。 
 
 
毕业相关:
一、离校后四级未到390怎么办?
在校期间仅因国家大学外语四级未达到学士学位授予要求(≥390分)无法取得学位者,在正常毕业离校两年(自入学之日起六年)内,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并提供相关证明,经校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可授予学士学位:
1.毕业后参加托福考试成绩达到88分(含)或雅思考试成绩达到6.0分(含)以上者;
2.研究生入学英语考试成绩达到本学科门类(专业)A类地区最低分数线者;注:此处本学科门类(专业)是指学生本科期间主修的学科(专业)
符合上述情况的离校生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后,经审核满足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其学位证书的颁发时间为每年的331日或930日,其余时间不予办理。
 
二、学分未修够怎么办?
可按照学校教务处通知,跟随下届学生重新报选修、参加考试。详情可咨询学院教务办公室,68985466 / 68985538
 
三、绩点不够2.0怎么办?
一是抓紧毕业设计、毕业答辩,争取获得更高成绩以提升绩点;
二是再选修其他课程,以提升绩点。
 
计信学院就业工作办公室
整理:胡 洋   郭艺男(转载请注明)